個股暫停交易機制 15日上路
聯合報 記者朱美宙/台北報導 台股交易制度又有新變革,周五(十五日)起,上市櫃公司將引進「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凡是上市櫃公司預計決議或公開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訊息,必須在前一個營業日事先申請暫停交易,暫停時間原則上以一天為限,最長可達三天。
證交所表示,這是符合國際潮流,且促使投資重大訊息資訊對稱的重要一步;也是繼台股漲跌幅由百分之七放寬至百分之十後,另一項重大變革。 不過,大陸股市上周因「熔斷機制」引發連番暴跌,本周台股「湊巧」實施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為免投資人不當聯想,證交所不斷宣導「台股是個股暫停交易,與大陸股市的全面熔斷完全不同」。
證交所發言人簡立忠表示,台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主要追求資訊對稱,使投資人有足夠時間消化重大訊息,可降低股市失序風險;大陸股市的熔斷機制則是整體股市跌幅過大、全部暫停交易,是完全不同的制度。 除了上市櫃公司計畫公布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訊息前,前一日須申請暫停交易外,根據證交所規定,上市公司若預計於交易時間內(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特定重大事項,或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的媒體報導,但當日卻無法完整說明者,應於前一個營業日晚上七點卅分前申請暫停交易。 台股暫停交易機制 「與陸股熔斷不同」
聯合報 記者朱美宙/台北報導 台灣證交所昨天以暫停交易機制回推,台股去年、前年可能實施暫停交易公司分別為廿一家、十家,其中適用最多的公司合併、分割、收購、股份轉換或受讓等情事,例如發生如同日月光收購矽品事件等,才會出現個股暫停交易,對台股不至於造成全面性影響。
證交所這項新措施,主要是針對上市櫃個別公司一整天的交易日都停止交易,且必須要提前一天申請;與香港等國外交易所可以於盤中就啟動暫停交易並不同;與大陸股市今年初實施的「熔斷機制」全面休市更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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