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期貨皮皮 於 16-2-1 13:00 編輯
今天起台股現股當沖(當日沖銷交易)全面擴大!金管會昨天表示,為促進整體市場流動性並增加投資人交易策略運用,今天開始,只要可以「融資融券」的股票,均可進行現股當沖,這也使得可當沖範圍,從377檔擴大至1432檔。
投資人原本可進行現股當沖之個股,僅限5項類別,包括:台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富櫃50指數之成分股,所有上市櫃ETF以及得為認購權證之股票。
根據金管會統計,以2015年底資料來看,上述現股當沖範圍共有377檔;今天起,金管會新增可「融資融券」之股票也能現股當沖,使得範圍標的擴大至1432檔。
為何將「得融資融券」之股票納入現股當沖範圍?金管會證期局表示,除可健全交易制度與國際接軌外,主要考量當沖券差券源擴大,因為從今天起,實施「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擴大券源方案」,其中,新增了借券用途可做為彌補當沖交易的券差,因此,決定擴大現股當沖範圍。
證期局指出,現股當日沖銷交易具一定風險性,而採取「階段性」逐步實施:第1階段開放「先買後賣」現股當沖,為避免流動量偏低之股票,讓投資人無法順利回補之風險,初期以股票流通性較高,包括:「台灣50指數」成分股等200檔,做為可當沖標的。
接著相隔半年後,金管會實施第2階段開放投資人可「先賣後買」,也就是「雙向現股當沖」上路;第3階段則是新增「得認購權證」之股票,可當沖個股擴大至近400檔;到了第4階段,再擴大至「得融資融券」股票,使得當沖個股超過1000檔。
不過,證期局強調,並非所有投資人都可以從事現股當沖,必須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3個月,且最近1年內買賣成交超過10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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