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2月3日 (封關日)收盤後 提高 各商品保證金,調幅約為10%
期交所考量今(105)年春節假期休市(2 月 4 日至 2 月 14 日)長達 11 日,參酌 國外主要交易所逢較長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風控措施 。
於105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
實施日期為2月3日收盤後生效,預計至2月16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2月2日的保證金。
交易人於 2 月 3 日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 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之變化
本次調整保證金之商品及其金額情形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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