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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第一釋憲挺同性婚 白話文版看了秒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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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5-25 13: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亞洲第一 釋憲挺同性婚
限2年內修法 反同罵:末世快來了   


同性戀人孫文樺(左)與吳偉傑昨聞訊擁吻慶祝釋憲成功。周永受攝

【綜合報導】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大法官昨作出釋字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民法》規定「1男1女」才能結婚,未保障同性別2人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宣告《民法》相關規定「違憲」,政府應在2年內修正、制訂法律,保障同婚權益,若逾期未完成,同性2人可比照異性婚,直接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

挺同團體昨聚集近2萬人在立院外,得知結果大爆掌聲、歡聲雷動,許多人當場擁吻、喜極而泣,台灣伴侶盟昨召開記者會,祁家威出席感動表示,「這是大家努力換來的結果」,並呼籲大家對反方要「原諒原諒再原諒」、「溝通溝通再溝通」,同時也要對上帝「感謝感謝再感謝」,祁並指「心情雀躍萬分,但想結婚也得等兩年。」

反同性婚姻民眾昨在司法院前激動落淚抗議釋憲結果。李伯毅攝


未指修民法或專法
反同團體50多人昨則在司法院外怒吼「釋憲無效!」也有痛哭大罵「這是什麼樣的鬼社會!」知名演員李天柱受訪則失望認為「歪曲背謬,末世快來了!」另「下一代幸福聯盟」昨也表示無法接受,將推動公投行動,拒絕大法官擅自定義屬於人民的婚姻家庭。


大法官昨宣告《民法》親屬編相關婚姻規定違憲,點出《民法》第972條限定「男女」才能訂婚,因而結婚亦同受限;大法官認為,人民有結婚自由,包括「與何人結婚」;《憲法》已列舉指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其他如身心障礙、性傾向等,亦屬此平等權保障範圍,現行規定不准同性結婚,已侵害同性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至於應增修《民法》或另立專法,大法官認為應尊重立法自由。


蔡英文強調釋憲結果不是勝負輸贏。康仲誠攝


府:務必如期三讀
這件釋憲案起因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因2014年與同性欲登記結婚遭拒,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另北市府戶政機關依據法務部的函釋,多次拒絕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引發挺同團體抗議,北市府也聲請釋憲,大法官將2案併案審理,今年3月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


辯論爭點包括「《民法》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2人結婚?」「若不容許,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等4項,出庭的北市府代表、祁家威主張現行《民法》關於婚姻的條文違憲,應修法納入同性婚;法務部則主張不違憲,但可另立《同性伴侶法》等專法保障同婚。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14名大法官經1個多月開會討論,經投票決定《民法》相關規定違憲,昨天公布,14人中僅黃虹霞、吳陳鐶2名大法官分別提部分不同意見書與不同意見書。


總統蔡英文昨在臉書貼文,「這一刻是把周遭所有人看成是自己兄弟姊妹的時刻。」府秘書長吳釗燮並開記者會,表達要求行政部門盡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如期(意指兩年內)完成三讀。



「相愛有權在一起」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聲請釋憲,就是一種促成社會理性論辯、走向進步價值的態度。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大法官解釋說明了「相愛的人有權利生活在一起」。高雄市長陳菊則在臉書上表態,指「相愛是人權」,強調「堅信本於愛及善良,必能走向進步而更加美好的價值。台灣加油。」
中國民運人士王丹昨也在臉書貼文,「這一宣告,使得台灣成為亞洲之光,人類之星」。
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表示,從大法官的解釋來看,既然《民法》違憲,那當然就是要修《民法》。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則說,同情少數人的權益,但仍舊站在守護傳統價值那邊,不希望修《民法》。



釋憲爭點vs.釋憲理由摘要
◎《民法》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2人結婚?
.不許。《民法》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限於1男1女
◎若不容許,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保障平等權意旨?
.違反。人民有結婚自由;《憲法》列舉指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性傾向亦屬此平等權範圍
◎立法創設其他非婚姻制度,如《同性伴侶法》等專法,是否符合《憲法》保障平等權及婚姻自由意旨?
.只要符合平等權、婚姻自由的意旨,不論增修《民法》、立專法或其他方式,都屬立法自由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同婚釋憲 李茂生的白話文版看了秒懂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大法官會議作出同性婚應受保障的解釋,備受國際關注,司法院昨天罕見召開中外記者會、並同步發表英文版釋憲文。 記者黃義書/攝影
大法官作出同性婚應受保障的解釋,備受國際關注,台灣被形容是亞洲第一個保障同志婚姻權的國家;司法院昨天罕見召開中外記者會、並同步發表英文版釋憲文。

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分享PTT網友的釋憲白話文版本,他表示,在聽到要出英文版的釋憲文時,明眼的人都已經知道大概是怎樣的內容了。「丟臉的東西怎可能翻譯成英文」。不過,東西一出來還是很有亮點。不想看繞來繞去的法律文字者,可以參考看看直擊大法官們內心的白話文版。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分享PTT網友的釋憲白話文版本。圖/翻攝自PTT


李茂生說,不過,他還是想再加幾句白話文,而且也認為這才是亮點。「雖然你們立法者有權力決定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但我只給你兩年的時間。而且我也認為你們在兩年內絕對不可能修出來或訂出來,所以兩年後,同性的人,直接就可以去登記結婚,行政機關絕對不敢拒絕的。如果有人等不及的話,也可以現在就去試試看,不過我不保證行政機關就會買單。至於結婚後的許多權益的保障或限制等,那就再說了,反正我跑不掉,會在這裡等著。」

FROM:蘋果日報

發表於 17-5-25 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然後呢? 同性戀也需要被國家法律保障這是對的 不過我反對同婚和異性婚共用同一部婚姻法

他們如果要領養孩子怎麼辦呢?

前幾年國外有一對男同婚到孤兒院領養了一個5歲的小男孩 這是好事對吧 可結局是這個小男還沒多久就被這對男同婚輪姦至死

台灣過度的強調了少數人的人權 而且是以犧牲多數普通人權作為代價

比如說強姦犯抓了馬上放出來 殺人犯的廢死

都是一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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