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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併購一家大企業至少兩件事要做到1.對該公司歷史事件會造成對未有存續性影響的一定要掌握,特別是重大財務影響的.
2.併購一家大企業之後對key person一定要能掌控.
目前上述兩點有否達成值得懷疑.
a.據報載,郭董在併購奇美時完全不知歐盟可能罰款之事,歐盟發言人卻說2001到2006年
間已給了奇美對調查合作的機會,但奇美完全拒絕,如果這是事實那奇美電應在併購前告
知郭董了,但郭董又說在併購奇美時完全不知歐盟可能罰款之事?那是歐盟說謊?
許文龍這邊沒告知?或郭董已知說未知?
b.郭董說歐盟沒說明罰金計算方式,但歐盟卻說在宣佈金額的一週前已把罰金算法寄給奇美律師
還長達140頁.是被誰藏起來了?三星派的間諜嗎?
c.據,歐盟發言人說法已給了奇美合作調查機會但奇美完全拒絕,奇美真的有被告知此機會嗎?
那奇美何以拒絕?是嫌股價不够低嗎?
臺灣人當然要挺臺灣廠但奇美做法卻讓人覺得它嫌股價不够低
在歐盟宣佈奇美被罰120億之後,奇美電立刻宣佈明早開盤前會公佈應對措施
然後果然第二天公佈把120億元列入今年財務損失提撥,
真是決策超快超有效率的,果然當天市價開低重挫逾5%,其他被罰比較少錢的
LG,友達都說要上訴,奇美電卻慎重起來了,表示再研究.大概股價還跌不够,
果然第三天再跌,之後可能該買股票的人都買到了,盤中由37.3向上拉升4%多,
我就在猜罰120億又已認列財務損失提撥了,今年鐵虧了,記者也問過這一點
得到的是不太客氣回答"我們不做財測!".可是主力好像有恃無恐再買回
難道有絕招再硬凹回來?
果然令人嘆服的是奇美電仍是可以自掌嘴巴硬凹回來,搬出郭董來抗議,
郭董說不輕易付出不該付的錢,這才是正確的.
但是第二天盤前公佈把120億元列入今年財務損失提撥這個動作
已把一些人的股票嚇得賣出造成損失了,這誰來賠?
郭董您說這要怎麼辦?您的奇美電的人玩股票玩得太過火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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