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論土地是否佔用河川地, 自6月中桃園縣要拆除時, 義美請求自行拆除同時簽切結, 我想沒有爭議吧
而緩拆的時限和範圍既雙方同意, 義美官方有說明讓大家知道嗎? 3個月到期還不拆, 卻只說要求賠償,
關廠遣散員工, 不惜退出台灣等等話語, 把廠裡員工的工作當做籌碼, 這會是有良心的企業說的出來嗎?
若有心經營, 3個月足以將實驗室搬移, 何況要拆的實驗室只有辦公室部份, 時間到了還推三阻四,
不是心存僥倖就是要走偏門, 關廠也不惋惜, 不過我想明年它還是會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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