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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推不推 學者正反兩派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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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1-3-25 14: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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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2021/03/25 13:13

立法院今 (25) 日針對房地合一稅、囤房稅召開公聽會,其中關於房地合一稅 2.0 與會學者全都贊成應回溯至 2016 年,僅建商代表反對;至於囤房稅則意見分歧,支持認為囤房稅與房租漲價無必然關係,反對者則呼籲應從長計議。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支持政院版的房地合一稅 2.0 草案,認為房地合一稅 2.0 的日出條款應回溯至 2016 年才能有效遏止短期投機炒作,符合公平原則。
張金鶚認為,政府要有效打擊炒作,必須將房地合一稅結合囤房稅同步實施,原因是囤房稅是「長期持有多屋且非自住持有稅」,課徵囤房稅可抑制非自住的囤房炒作者。
張金鶚表示,非自住的囤房者人極少,但囤房數量卻相當多,因此實施囤房稅對多數人而言並無太大影響,還能彌補藉由房地合一稅轉向囤房的漏洞。
張金鶚進一步指出,透過囤房稅稅率應全國一致,以累進稅率的方式,區分自住與非自住的差異;至於稅基則可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


對於財政部主張,推動囤房稅恐產生轉嫁效應,導致房租上漲,張金鶚則認為,房租不合理上漲主要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由買轉租以及租屋資訊不透明所致,而非實施囤房稅的緣故。
張金鶚說,根據過去實證研究,實施囤房稅可促使空屋釋出,進而增加市場供給面,可收抑制房價之效,他更直言,財政部的囤房稅導致租金轉嫁,缺乏實證研究,很難取信於眾。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則認為,實施囤房稅一定會造成租稅轉嫁效應,尤其是市區的屋主,因物件條件好、談判籌碼也多,因此越容易發生轉嫁。
蔡明芳分析,房屋稅稅基小,對屋主而言持有成本增加有限,無法逼屋主釋出手上多餘物件,市場供給仍無法因此增加,而課徵房地合一稅可遏止短期套利炒作,效果會比囤房稅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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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2-3-14 08:05 | 顯示全部樓層
選票利益大於居住正義,囤房稅應該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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