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備證券交易機制,提供投資人避險管道,提升股市動能,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3)日發布3項提振股市措施,包括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擴大平盤以下可融券賣出標的,及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賣有價證券,預估可增加10%交易量。 3項活絡股市措施實施前需由金管會周邊單位及各證券商完成電腦系統程式修正,並完成測試,證券商公會表示,大約需4個月,預計於103年1月份第1個星期一,初估為103年1月6日實施。 至於第一階段開放範圍為台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但經發布為變更交易方法或公布處置之股票,不得列入,實施一段時間觀察成效及交易風險後,第二階段將再研議是否擴大當沖標的範圍。 至於擴大平盤以下可融(借)券賣出之標的,將現行以150檔上市股票為主之平盤以下可融(借)券賣出之標的,全面開放至所有得為融資融券標的,均可平盤以下融(借)券賣出,惟標的證券當日收盤價為跌停時,次一交易日暫停平盤以下得融(借)券賣出,再次一交易日恢復平盤以下得融(借)券賣出。本方案預計於3週後,初估為102年9月23日實施。 而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有價證券,證券自營商買賣有價證券,除該公司另有規定外,不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本次台灣證券交易所將自102年9月9日起至103年3月8日止,暫行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有價證券。 曾銘宗表示,這3項交易制度興革措施,將有助於投資人從事策略或避險交易,除了增加台股成交量外,並可增加資券相抵交易量,另可增加證券自營商操作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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